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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送茶工作與性犯罪應嚴格區分,避免混淆打擊對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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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一、外送茶工作與性犯罪的定義與區別 (一)外送茶工作的本質 外送茶工作,廣義上包含以金錢或其他利益交換的性服務行為。外送茶工作者可以是自願參與、以此為生的成年人,其行為本質屬於商業契約關係,基於自願、平等原則。現代學界普遍認為,外送茶工作是勞動的一種,屬於服務業的一環,應受到適當的法律保障與勞動權益維護。   (二)性犯罪的本質 性犯罪則包括性侵害、性騷擾、猥褻、強暴、未成年人性交易、人口販運等,其共同特點在於「未經同意」、「違反意願」、「有害受害者」。性犯罪往往伴隨身心創傷,甚至造成嚴重社會危害。其本質為對受害者人身權利的嚴重侵犯,應受嚴懲。   (三)兩者之間的差異 外送茶工作強調自願、雙方合意、以利益為交換基礎,而性犯罪則是違反一方意願、強制、暴力甚至詐欺。混淆兩者,等同於將被害者與自願勞動者混為一談,對於被害人及外送茶工作者皆造成嚴重不公。   二、歷史與現代社會中外送茶工作與性犯罪的混淆 (一)歷史因素 過去因社會保守、道德觀強烈,外送茶工作被視為「不潔」、「墮落」,甚至與犯罪、疾病、墮胎等負面現象綁在一起。許多國家以「維護社會善良風俗」為由,嚴厲取締外送茶工作,卻忽略其與性犯罪的本質區別。   (二)法律混淆 即便進入現代,許多國家仍將外送茶工作以刑事法規規範,甚至與強制性交、人口販運等性犯罪放在同一法條處理。如此混淆,使得自願外送茶工作者與被害者一同被打擊,甚至因害怕遭受刑罰,而不敢向警方求助,形成「地下化」、「黑數化」的現象。   (三)媒體與社會標籤 媒體報導、社會輿論經常將外送茶工作與犯罪連結,甚至誇大、汙名化外送茶工作者。例如「掃黃」行動常被宣傳成「打擊犯罪」,卻忽略了許多只是單純從事工作的自願者。這種標籤與誤解,對於弱勢族群的傷害尤為嚴重。   三、嚴格區分外送茶工作與性犯罪的重要性 (一)保護外送茶工作者權益 混淆兩者,等於將所有外送茶工作者視為潛在犯罪份子,導致其人權、勞動權益難以獲得保障。若能嚴格區分,將自願外送茶工作合法化並納入正規勞動管理體系,外送茶工作者將能免於剝削與暴力,也能勇於揭發真正的犯罪行為。   (二)有效打擊性犯罪 過去打擊外送茶工作的重點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