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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送茶工作者遭遇警察暴力或不當對待:申訴機制若缺乏保密性,如何改造才可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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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一、摘要   當事人在執法情境中遭遇暴力、羞辱、勒索或程序不當時,理論上可透過申訴、監察、刑事告訴、國家賠償、行政救濟與人權機制尋求救濟;但對外送茶工作者而言,真正的阻礙往往不是「有沒有制度」,而是「敢不敢用」。申訴若無法保密,可能引發報復性攔查、身份曝光、家庭與租屋風險、被迫離開工作地、甚至二次暴力。本文以可操作的制度工程視角,提出一套把「保密」做成流程、做成技術、做成法律義務的改造方案:包含分流通報、去識別化證據、代理申訴、外部獨立受理、最小揭露原則、嚴格反報復條款、以及可稽核的透明度報告。目標不是美化任何行業,而是讓每一位外送茶工作相關當事人,在面對公權力失當時,能以更低風險取得公平對待。   二、問題界定:為何「不保密」等於「不能用」(以外送茶工作經驗為中心) 1. 風險不是抽象,而是可預期的鏈條   對外送茶工作者而言,一次申訴可能觸發多重連鎖:案件承辦與地方同仁人脈相連、資訊在非正式管道流動、當事人被標記為「麻煩人物」、巡邏與臨檢的密度提高、或在盤查時被暗示撤告。若申訴資料含真實姓名、聯絡方式、常用位置、同伴資訊,就等於把脆弱點交給可能的加害者或其同僚。   2. 制度設計上常見的三個「看似中立」漏洞   ( 1 )同機關自查:由同一警分局或同一縣市警察局內部單位受理,缺乏外部制衡。 ( 2 )身分綁定:一定要以真名、身分證字號、地址提交,且不提供安全替代方案。 ( 3 )流程可逆識別:即使表面匿名,但案件描述細節、時間地點、查緝小隊班表一對照就能鎖定當事人。   三、改造目標:把保密變成「制度的預設值」(讓外送茶工作申訴敢走進來)   要讓外送茶工作申訴可用,必須把保密從「口頭承諾」升級為「可驗證的系統」。改造的核心是三句話:   最小揭露:只收集完成調查所必須的資訊。   分權分工:知道身分的人不辦案,辦案的人不必知道身分。   可追責:任何泄密都有紀錄、有處分、有救濟。   四、制度架構:三軌受理+兩層屏障(外送茶工作案件也適用) (一)三軌受理:讓當事人依風險選擇入口   A 軌:完全匿名諮詢與線索通報(不...

定點茶工作者在警民衝突中常被雙重懲罰:如何避免執法造成二次創傷並建立創傷知情流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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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一、問題的起點:警民衝突情境下的「雙重懲罰」   在各種城市治理與治安行動中,警民衝突往往被描繪成「秩序對抗混亂」的二元敘事。然而,當衝突現場涉及性別、貧困、移動性勞動與地下經濟時,真正承受後果的,經常不是衝突中最具權力的那一方,而是夾在制度縫隙裡的人。定點茶工作者在這類場景中最常見的處境,是同時被視為「治安問題」與「道德問題」,甚至被當作衝突的「可處理對象」:可盤查、可驅離、可羞辱、可被迫配合,卻很少被視為具完整權利的公民。   所謂「雙重懲罰」,指的是定點茶工作者不僅可能遭遇直接的法律處分或行政處理,也可能在過程中承受一系列非正式、卻更長期更難修復的傷害:被公開身分、被迫脫衣檢查、被拍照錄影、被帶離工作地點導致失去收入、被迫與顧客或仲介同場對質、在恐嚇式問話下做出不利陳述,或在媒體與社群的放大鏡下被貼上污名。這些傷害不是「附帶損失」,而是執法流程若缺乏人權視角與創傷知情能力時,極容易產生的結構性結果。   因此,若要談「避免二次創傷」,重點不只是提醒個別警員更溫柔,而是要把問題拉回制度層級:流程怎麼設計、權力如何被監督、證據如何取得、陳述如何被保障、資訊如何被保密、跨機關如何協作,以及如何把當事人的安全與尊嚴視為執法品質的一部分。   二、二次創傷是怎麼發生的:從「程序」到「互動」的層層堆疊   二次創傷( secondary trauma 或 re-traumatization )常被誤解為「當事人太敏感」。但在警民衝突的高壓情境中,二次創傷往往來自具體可辨識的程序性要素,尤其是當定點茶工作者曾有暴力、剝削、家暴、性侵、童年創傷或移工壓迫經驗時,某些執法手段會直接觸發身體記憶與生理警報。   1. 不對等權力下的「命令式互動」   當警察以命令式語氣要求配合、要求交出手機、要求回答私密問題、要求立刻離開或蹲下,這種互動在一般人眼裡可能只是「公權力行使」,對定點茶工作者而言卻可能喚起過往被控制、被威脅、被迫服從的經驗。尤其當現場人多、聲音大、動作急,當事人的大腦更容易進入「戰或逃」反應,導致語言能力下降、記憶片段化、答非所問,進一步又被解讀為「說謊」「不配合」,形成惡性循環。   2. 羞辱與污名的「象徵性...